刑事案件开庭期间,质证必须围绕证据。即: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质证。1.书证和物证。根据《关于办理死刑的规定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有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笔录,且不能证明该物证、书证来源的,不能认定为判决书。2.目击者证词。
证人提供的明显醉酒、麻醉药品中毒或者被精神药品麻醉,以致不能正确表达的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人的推测性、批判性、推论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除非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为真实。3.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①无个人行为的询问证人取得的证言;(二)未经证人核对确认、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的书面证言;(三)询问聋哑人或者少数民族人员以及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外国人,未能提供翻译的。
6、 刑事 案件 律师可以取证吗刑事案件律师可以获得。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案件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刑事 案件的基本流程是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具体如下:1。公安机关应当受理-0 案件,当刑事 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立案,然后组织警力报案- 2。案件侦查阶段是公安机关的收缴阶段证据。
7、 刑事辩护 律师应当如何核实 证据从核查的类型、范围和方式证据可以知道核查的类型证据。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可以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处查证的抗辩事由的种类,但个人认为,从法理和立法意图的角度来看,抗辩事由-1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全部八类应当可以知道和查证具体包括:(1)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鉴定、调查、实验记录;(八)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辩护的范围刑事诉讼法律师哪些可以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也没有明确规定,但理论上辩护律师应该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报告全部案卷。因为只有这样,辩方律师才能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整个案件的事实和情况证据。否则辩护方律师无法对有疑问的证据材料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及时提出相应的辩护意见或调整辩护思路和策略。
8、 刑事 律师如何办理好 刑事申冤 案件刑事律师一定要处理好刑事revenge案件律师Handle刑事。2.答辩律师可通过查阅、摘抄、复印、拍照、扫描等方式进行标注,并可根据案件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标注方式。3.答辩律师去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阅卷时,可以提前与相应的办案单位预约,询问阅卷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提前做好阅卷准备。
(一)案卷材料较少的,应当完整复制;(2)案卷较多,没有必要全部复印的,辩方律师应在完整阅卷的基础上选择关键材料进行复印。一般证据这几个字要全抄;对于其他证据材料,辩方律师可以选择复制部分材料,但未摘录和复制部分的主要内容应简要记录。5.阅卷答辩律师时,应先阅读诉讼文书,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证据、罪名和适用法律,以便有针对性地阅卷。
9、 刑事 案件中,刑辩 律师如何举证质证关于刑事法庭质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经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当庭讯问、质证,各方证人的证言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此外,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刑事第58条进一步规定:“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狭义的质证,主要是指诉讼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对证据当庭出示的质证、验证等活动。质证的本质特征是“质”,即质疑与质疑证据“质疑”与“质疑”都具有面对面对抗的性质。虽然证据在质证过程中可能被认定、被解释、被说明,但这些行为并不代表质证的本质特征。
10、 刑事 案件如何质证【法律分析】质证时,首先要紧紧围绕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发表意见。认真听取被告人的质证意见,互相补充,填补空白。被告人自己的质证意见可能为律师提供新的思路,而律师可以对被告人的意见进行重新整理并予以公布。律师质证意见应当用法语表述,语言简练,层次分明,逻辑清晰,结合法律依据。质证时可以根据庭审调查情况及时回应,并融入质证意见。
在质证中,需要掌握证据规则并灵活运用,包括违法证据排除规则、重复供述规则、意见证据规则、限定谣言证据规则等等。善于联系他人证据综合盘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九条刑事诉讼法在法院调查证据的合法性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证明证据的合法性。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采集的合法性证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调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